昊华科技:调减募集资金至45亿元,发行价格不调整!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阅读次数:365 发布时间:2024-01-31
昊华科技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化蓝天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多项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补充披露了加期评估情况,修改了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并修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披露显示,本次修订主要有两方面调整。第一,公司调减了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由此前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24,386.34万元,调减为不超过450,000.00万元,并相应对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进行调整,剔除了“新建3000吨/年三氟甲基吡啶项目”。
第二,业绩承诺期及数额方面,公司在原有的分别对业绩承诺资产1和业绩承诺资产2做出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业绩承诺外,各方同意再以中化蓝天合并口径净利润数进行业绩承诺,承诺中化蓝天在2024年、2025年及2026年承诺期满时,应实现的承诺合并口径净利润数不低于138,937.57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昊华科技本次将不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此前方案昊华科技拟以37.07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括外贸信托、中化资本创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72.44亿元。
根据方案,公司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设有调整机制,可调价期间内,特种化工指数(882409.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跌幅超过20%,且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20%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满足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中的“调价触发条件”。昊华科技表示,不调整发行价格,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减少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推动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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