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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6年7月1日!HCFCs两项使用禁令征求意见稿发布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阅读次数:37 发布时间:2025-10-10

为切实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禁止使用含氢氯氟烃(HCFCs)作为清洗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s为发泡剂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 

二、本公告所适用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是指以聚苯乙烯树脂或其共聚物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添加剂,通过加热挤塑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包括附件中标准所规定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 

三、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 HCFCs 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 HCFCs 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作为清洗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 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氢氯氟烃(HCFCs)或含有 HCFCs 的混合溶剂作为清洗剂。生产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按《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硅油稀释剂或清洗剂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29号)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所适用的清洗剂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定义的,在工业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利用化学溶解、络合、乳化、润湿、渗透、分散、增溶、剥离等原理,去除装置、设备、设施、产品表面的污垢(包括油脂、涂料、油墨、胶质、积碳、粉尘等)而使用的液体化学品或制剂。 

三、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清洗行业HCFCs 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HCFCs 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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